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师范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办学历史悠久,百年师范教育传承学校,也是天津市唯一面向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的师范大学。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办好高质量师范教育为“固本之策”,为天津市及有关省市基础教育培养了大量优质师资,一些优秀校友成为国家建设各领域的骨干,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美誉度不断提高。
学校占地面积3500亩、内含771亩自然湖泊湿地,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教学设施条件齐备,人文精神积淀厚重;美丽校园环境优雅,生态风格气质独特。
学校现有2个学部,20个学院,74个本科专业,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20个国家一流本科建设学科,7个天津市一流学科,3个天津一流本科建设学科,18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5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化学学科连续6年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注重新型智库建设,主动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资政服务。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区域发展战略与改革研究中心、应急管理研究中心、自由经济区研究所、基础教育决策服务研究中心、天津公共部门信息服务评价与治理中心等6个智库进入中国智库索引(CTTI)。
全校师生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学风,崇尚“诚实守信、勇于担当”校风,以“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为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一流,团结一心,为建成“特色鲜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奋进!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4月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须为在国(境)外完成学业且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9.学生工作辅导员(男)、学生工作辅导员(女)、组织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少数民族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并且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
10.应届毕业生:指2019、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11.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2021年4月19日9:00-2021年4月23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网址等相关内容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4月28日9:00-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可进行网上改报。
(三)考试与考核
1.辅导员、组织员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保留一位小数。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采用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保留一位小数。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①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
②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大纲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3.硕士教师岗位
采用专业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面试和专业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整体素质和授课技能。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专业笔试考试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2)面试和专业试讲
①面试
专业笔试结束后,按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试讲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试讲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和专业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试讲。
②专业试讲
面试及格者须进行专业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授课技能。专业试讲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试讲保留一位小数,专业试讲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试讲具体时间、地点、科目、大纲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4.成绩核算
(1)辅导员、组织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3)硕士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专业试讲成绩×25%,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专业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专业试讲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应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考察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天津师范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在职身份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属于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公示期满三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其他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半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严肃处理。
六、其他
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相应进行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联系人:徐老师郭老师
监督电话:022-237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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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硕士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a.pdf
天津师范大学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