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共计招聘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电话0714-6391515。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请考生通过打开此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先进行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用于登陆系统)。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http://www.hbei.com.cn/)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并在报名系统的“证件资料”一项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职称证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1月24日17:00,2023年11月24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11月24日20:00,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3年11月22日9:00至2023年
11月2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2023年12月14日9:00至2023年12月16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考试办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自然科学专技类(C)分类设考。每岗位一套试卷,卷面总分值100分,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除报考《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具体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23年12月16日(星期六) 上午
笔试内容: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及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1)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50分(卷面分),考生笔试分数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考生在笔试中缺考或成绩为零分,或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专项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讲课)试讲、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为报名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增设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及黄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及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有效,填报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及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通知。
2、考察工作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网及黄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714-6391515;纪检监督电话0714-6350722、6350899。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湖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