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涉及10个岗位,共招聘10人。详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bychrss.gov.cn/)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1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tgc.edu.cn/ZP),注册登录后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相关学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院校毕业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招聘岗位分两类,一类为先面试后笔试岗位,另一类为先笔试后面试岗位,所有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请考生在报名时分辨清楚。
在实施面试或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有关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应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开考前提交给宜昌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号,507室),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6.准考证发放
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19年7月14日后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考。
(三)考试安排
1.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考试安排
(1)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
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先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申请核减招聘职数。
面试方式:以考查专业技能为主。
(2)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笔试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笔试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制定,(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的地点为准。面试时间或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将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4.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及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落实执行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17-8853372。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监督电话:0717-6056364;举报电话:0717-6056603
附件: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职数表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