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被财政部、教育部联合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并于201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验收;2011年、2014年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为“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被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确定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学院承接财务管理等6个专业建设项目和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精品在线课程建设,以及两个研发中心等10个建设项目、37个建设任务。
学院坐落于著名避暑胜地北戴河,占地面积7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综合办学条件优良,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完善的自动化办公网络,馆藏各类图书100多万册。现有教职工620人,高级职称教师247人,专任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占94%以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1个,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要求、招聘人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岗位条件;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和招聘人数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16名,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8月12日-16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三楼)。学院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90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556;方老师,联系电话:0335-5926927。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到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正式工作证明。
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请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与试讲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相关材料、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职高专教材指定章节,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考核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我院对于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程序按时参加招聘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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