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东凤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3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东凤镇2019年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我市教体系统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所聘岗位确定。(所招聘岗位的学科及学段相同的,由东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研究生(含择业期内的研究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下同)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本科以上的初中副高级教师职称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本科以上的初中副高级教师职称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相应,下同)。其中,择业期内的研究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分以下几类情况处理: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在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报考时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报考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若获聘用,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2.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与应聘岗位相应(指岗位等级、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或以上(指岗位等级和任教学段)的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表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是指职称改革前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报考者在填写专业技术资格时,请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现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并备注清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其对应等级可查看《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过渡名称对照表》(附件3))。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从公告日起至2019年8月1日(星期四)17:30,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附照片),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359794434@qq.com(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专业+姓名”命名)。
网络报名后须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应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到广东省中山市东凤中学实验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760-22600395、13924970683
(2)现场报名:2019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由本人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二路198号东凤中学实验楼。
2.报名须带备的资料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东凤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②《中山市东凤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⑤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士需提交:①《中山市东凤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②《中山市东凤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③第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④毕业证书;⑤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有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规定地点、要求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3.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由东凤镇招聘小组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特长、在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的干部任职经历、在校内社团的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各类荣誉证书、岗位所要求证书(证明材料)、综合素养等情况,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1:5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19年8月2日(星期五)晚24:00前,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项。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无生授课和综合能力测试形式进行(其中,音体美专任教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另计),时间20分钟,授课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备课。授课:时间为12分钟,占面试总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现场答辩时间为3分钟,特长展示5分钟,占面试总成绩30%;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占面试总成绩20%。
2.面试成绩确认: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东凤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3.考生成绩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4.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授课和答辩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名单。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方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方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东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东凤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一)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二)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三)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五)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七)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八)放弃聘用资格者;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十)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760-2260039513924970683
监督投诉电话:0760-22626799
附件:附件1:中山市东凤镇2019年公开招聘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8专任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3:中山市东凤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4:2019年中山市东凤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中山市东凤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