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滨海新区2020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2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不限全日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35周岁(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09:00至3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11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1号保利大都会6栋401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6.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汉语言文学(B050101))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局商区行政服务局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有效的身份证件;③学历和学位、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未考取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就业推荐书(2020年毕业生);④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④依次排序出示给工作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告。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小学学段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人力资源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发布公告(http://www.mgs.gov.cn/)。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2.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7.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8.本次招聘将与9月22日发布的2020年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同时开展考试,为避免考试冲突,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报名考试。
9.本公告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负责解释。
10.联系方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668—5331335)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0668-5222920)。
附件1:广东茂名滨海新区2020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