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民政社会救助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救助服务。我公司受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面向社会招聘民政社会救助协查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民政社会救助协查人员43名,其中男性23人,女性20人,在县、乡民政系统从事社会救助对象协查等工作。详见《2018年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社会救助协查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青龙满族自治县辖区户籍(或生源地)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以2018年1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等处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反纪律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2018年11月19日—11月25日)
通过青龙电视台、58同镇、青龙报道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
(二)公开报名(2018年11月26日—11月28日下午5:00)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盖章的《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社会救助协查人员政审表》(附件2)、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已报到进入县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未报到的需携带报到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大厅报名。同时交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4张,填写《公开招聘民政社会救助协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交综合考试费260.00元。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9日—11月30日)
我公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准考证发放:2018年12月6日9:00至12月7日17:00之间,应聘人员本人凭身份证到河北泰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公司地址:都阳路304号(南山民族博物馆正对面)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我公司和第三方考试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我公司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2018年12月20日前在河北泰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栏公布。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全部由外地聘请,面试成绩最后得分的计分办法为去掉一票最高分,去掉一票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有效成绩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笔试、面试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笔面试总成绩于面试次日在河北泰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栏公布。
(五)考核
考核由我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要形成考核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河北泰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有不良反应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同一职位系列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签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到公司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体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2、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县民政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派遣到县、乡民政系统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在聘期内受到刑事处分或治安处罚、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重大过失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
(2)不服从我公司及用工单位正常工作安排的;
(3)按照我公司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缴纳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我公司按照比例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依照本公告报考并按各个环节要求参与招聘考试,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某一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河北泰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