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2021年平利县教育类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安康市人社局核准,决定为平利县中学组织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校园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为平利县中学招聘高中语文、数学、化学、生物、体育、地理、物理、历史教师15名,其中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招聘紧缺人才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0日至2003年3月19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1.发布公告。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pingli.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在考察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聘用),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西安西京酒店五楼会议室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教育教学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在平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结果。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以安康市户籍或生源优先。体检由平利县教科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6.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考察由县人社局、教科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7.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平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8.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手续,并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以上未尽事宜由平利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5319835528、0915-8421599
监督电话:0915-8425362
附件:1.平利县2021年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3.平利县2021年教育类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4. 平利县2021年教育类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面试应聘人员须知.doc
5. 平利县2021年教育类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面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平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