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校师资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4〕23号)和人社厅、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有关规定,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为河北承德第一中学(高中部)选聘教师4名,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确定选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承德市户籍: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含县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7月13日至2004年7月14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6.有关教师资格证要求:按照人社厅、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人员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特岗教师;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信息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chengde.gov.cn)对外公布。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21日—7月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地点:承德市教育局人事组干科219室
3.方式:本次公开选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4.基本程序:
①应聘人员需下载附件2《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②应聘人员报名时除携带《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2.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相关面试事宜将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chengde.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③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将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2.面试内容: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题本统一提供。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70分,综合能力考察30分。
3.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选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报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选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4.评委设置:按照选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每组评委一般由7人组成。各科评委设主考1人,具体负责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取面试内容,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以内,评委现场打分。
6.评分及成绩发布: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7.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学历原985、211院校的顺序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出具工作证明和社保证明)。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时间、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考核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按有关防疫要求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市教育信息网(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jyj.chengde.gov.cn(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
2.此次选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2152089、0314-2159118
4.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市教育信息网,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六、附则
本公告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承德市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