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十五中学(青少年专门学校)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根据前期招聘情况,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宜春市第十五中学(青少年专门学校)仍有2名岗位空缺,拟于近期再次启动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校应届(含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尚未就业毕业生)毕业生;
2.公办初中、高中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中学数学1名、中学心理健康教育1名。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
3.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报名对象同时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4.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3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在编在岗教师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6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具有国家级心理健康咨询师证书)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热爱教育教学事业,身体健康。
6.因学校管理工作特殊性,报名对象要求为男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7: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电子邮箱:dswzx666@163.com。招聘单位根据邮件报名情况,对考生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并于8月10日18:00前将资格初审结果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8月12日(9:00--12:00)携带个人健康码(含“赣通码”或外省健康码,且测量体温正常,体温异常者不允许进入面试点)、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不退),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仅在编在岗人员提供,需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同时佩戴口罩到宜春中学(宜春市宜阳大道48号)行政楼三楼会议室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不高于学科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并于资格审查当天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由考生个人自行负责)。
(二)面试、现场答辩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占50%)和现场答辩(占50%)的方式进行。
1.时间:8月12日下午13:00开始。
2.地点:宜春中学,具体教室待定。
3.形式:
①关于面试。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进入备课室抽取面试课题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不得自带材料)。备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为12分钟左右。面试教材为市直学校初中阶段现行通用教材(数学人教版、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面试总分100分。
②关于答辩。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并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阶段人选。答辩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常规等方面知识,答辩总分100分。
(三)确定入闱对象
按照学科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入闱对象。成绩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最后一名入闱人员公布成绩相同,则根据小数点两位以后的数字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考察录用
(一)考察、体检
对所有入闱人员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师生评价、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在岗位计划数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最多递补1次)。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满,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调动、上编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271152;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0795-3998126;
宜春市第十五中学:13979558267(李)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