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下属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用人需求,2022年招聘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2人,电教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
4.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
5.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前,需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并向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出示盖有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名。
6.专业: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电教教师(本科:计算机类或教育技术学专业;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或教育技术学专业)。
7.具有教师资格证(具体见岗位条件)。
(三)职位描述
1.幼儿教师。负责3-6岁幼儿保教工作等。
2.电教教师。
(1)负责幼儿园公众号平台的运营和维护,负责公众号文章的撰写、排版与发布等工作。
(2)负责幼儿园网站信息的更新。
(3)负责开展幼儿信息技术教育。
(4)负责课件制作,根据幼儿园要求整理学期照片资料、视频资料、新闻、文件、通知等。
(5)对教师做好网络知识的宣传、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培训与指导及信息化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2年3月16日至22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6.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设置由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黄石港区教育局发布,考生报名选择岗位时,请在黄石港区发布的岗位中查找,并选择相应幼儿园教师岗位。
(二)笔试(2022年4月23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8∶3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前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需笔试岗位的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入围人员的政审、体检参照幼儿园往年在市级平台招聘要求执行,幼儿园在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下完成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市委机关幼儿园将发放《湖北省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需笔试岗位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
4.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
5.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和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将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审批聘用
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和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由黄石市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
聘用通知下达后,黄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和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委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1086、0714-6513434。监督电话:0714-6369057。
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