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下陆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用人需求,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下陆区教育系统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个岗位。各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下陆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且符合其他应聘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市、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及缴费。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期间,各类岗位报名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2、2023年黄石市下陆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区”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2023年4月22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x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x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2023年4月22日14:00-17: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5月下旬前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后续在下陆区政府人民网站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区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在下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区教育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面试前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由区教育局发放统一的《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4、面试通知下达后因考生原因造成面试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下陆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可登陆下陆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具体考察时间、考察方式由区教育局通知。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削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5、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区教育局审定后,在下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和有违法犯罪记录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审批聘用
区教育局、人社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按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本公告由下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77179。监督电话:0714-6577178。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下陆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0714-6577179)联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下陆区教育局下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