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通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盈江县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盈江县设35个中小学教师岗位,其中:小学教师岗位10名,初中教师岗位2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生源地要求详见附表。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⑵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即2022年8月底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⑶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即2021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考生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证明),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在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2022年9月-2023年8月)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0日)。
(三)服务年限
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2年6月20日8:00至6月24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声明后确定提交→报名信息查看→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试按照“报哪里到哪里考”的原则,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及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2.审核报名资格(2022年6月20日-29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6月27日18:00至6月2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6月21日起,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在云南省招考频道隔日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3.打印准考证(2022年7月19日9:00—22日18:00)考生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疫情防控要求:考前15天左右,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实时情况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考生要及时关注“云南招考频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笔试
1.笔试(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小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体育4个学科;中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8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公布笔试成绩:2022年8月11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8月12日18:00前向盈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出申请,统一登记后,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每个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并列成绩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数的,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空出岗位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自动放弃面试的,需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交放弃面试保证书,因考生放弃面试而空出岗位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分学科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以分学科说课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体检
根据所报考岗位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不按通知参加体检或拒绝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进行。
(五)录取及选岗办法
1.录取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成绩之和,分岗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同一学科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录用业务工作结束后,若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况,该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选岗办法及时间
选岗时,同一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自己选择岗位所对应的学校(如果同一学科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
(六)聘用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予以聘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受聘人员须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且自愿留在盈江县学校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报人社部门批准后,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要求办理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体检及选岗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惩罚。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五)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盈江县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为盈江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s://www.dhyj.gov.cn/jyj)。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前15天左右,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实时情况发布《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考生要及时关注盈江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云南招考频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五)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盈江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692-8113194。
六、本公告由盈江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