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护理编外合同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附件2《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非护理编外合同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不限;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十楼会议室(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7号)。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和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参加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岗编外合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考试。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形式,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课和《公共基础知识》(详见招聘计划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相关专业科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相关专业课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体检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时,则按相关专业课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护理岗位拟录用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录用岗位,其中中专学历人员只能选择卫生院护理岗位。
(四)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决定不予录用的,不再递补。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录用手续,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列入用人单位编外合同工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桐乡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9396680
监督电话:0573-89396623、88197912
查询网站: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tx.gov.cn/)
点击下载>>>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doc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