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冠县常住户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劣迹;
(二)身体健康,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能够吃苦耐劳,有免疫注射经验,能熟练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能够承担基层动物防疫等工作;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5日以后出生),执业兽医及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或取得过乡村兽医资格证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二、主要工作职责
村级动物防疫员履行“防疫员、协检员、协保员、指导服务员”四员一体职责,主要承担乡镇基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承担上级交办的工作。
三、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岗位汇总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8日。
(二)报名地点:冠县建安商贸城,阳光热力西20米冠县写字楼二楼东头201室。联系人:李经理,电话:18263535999。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有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须同时提交乡镇(街道)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按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需缴纳笔试报名费4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70元。
(四)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或取得过乡村兽医资格证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底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及录用
面试采取现场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向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名次。
为确保新聘人员素质,设置分数限制,以第100名考试总成绩为控制线,前100名人员,按所报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岗位初次确定后如还有空缺,则由未落实志愿岗位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空缺岗位。如岗位仍有空缺,则由还未落实岗位的考生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直至所有岗位人员额满。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确定。
七、管理方式与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冠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培训后与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其权利义务,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日常管理与使用。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月(含五险和劳务派遣费),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工资总额的70%和30%,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考核情况半年发放一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
1、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2、考生应保持报名登记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电话不通畅或无法接通等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826353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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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冠县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计划表.docx
冠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冠县佳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