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荔城英才集聚计划”,广泛引进优秀人才,按照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泸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系列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共合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合江县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系列活动的公告》相关要求,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5日(报名截止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和心理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上午12: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12:00前。
②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2)网络报名
凡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报考条件的,请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投递至指定邮箱:hjxjyjrsg@126.com,并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完成网上报名。联系人:钟利霞,联系电话:0830-5269908(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网络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2:00前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所需材料
(1)《合江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见附件3)。
(4)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二)面试
1.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组织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微课的方式进行,经评委小组合议确定测试合格人员。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如符合《合江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可按相关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合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四、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等环节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0830-5269908。
监督举报电话:0830-5269218。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