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桐庐县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处于“西湖—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黄山”国家级黄金旅游线中心地段,长三角0.5-1小时交通圈,成功举办了杭州第19届亚运会马术项目和第4届亚残运会火炬传递活动,享有“中国最美县”“全国文明城市”“国际人居环境示范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民营快递之乡”“中国诗歌之乡”等美誉,境内设有萧山国际机场桐庐航站楼、高铁桐庐站与桐庐东站,杭昌高铁、湖杭高铁、杭新景高速、宣桐高速、320国道及四条省道干线穿境而过,在建杭温高铁,规划杭州市域铁路、杭淳开高速与杭义温高速,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县2024年学校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桐庐县加强培育和引进教育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桐才办〔2022〕10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招引优秀教育人才。本次招引被聘用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
一、岗位需求
桐庐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各科教师若干(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并且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国内外知名高校(详见附件4,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下列本科毕业生:
(3a)综合性大学或师范大学(详见附件4,不含独立学院)普通高考录取的师范类毕业生。
(3b)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详见附件4,不含独立学院)普通高考录取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称号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3c)专业类艺体院校(详见附件4,不含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相应体艺专业公费本科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荣誉称号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限报考相应体艺学科教师);
(3d)具有桐庐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桐庐的浙江省内高校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定向农村集镇中小学)。
(4)紧缺职教专业且获得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应专业技能大赛全国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的毕业生(仅限报考中职紧缺专业课教师)。
上述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其中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其他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视同对待。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专业要求以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为准。
(六)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博士研究生和国内外知名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届(含2022届、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应聘资格;满足第(4)类条件的考生报考紧缺职教岗位的,须在聘用后一年半内即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其余考生在报名时须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高中(含中职)、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持有初高中(含中职)历史、地理、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小学任意学科。
3.普通话水平要求,其中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4.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桐庐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被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与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桐庐县后续教师招聘相关公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9时-2023年12月29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含初审不通过改报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时-2023年12月29日13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jyks.tlrcw.net.cn:8011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请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下次可直接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考生证件照片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岗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不能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登录系统更改信息。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并选择资格复审形式,审核形式分为线下和线上审核两种。
(1)线下审核:参加线下审核的考生可选择到招聘方组织的招聘会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时请携带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
(2)线上审核:参加线上审核的考生须在系统内自行提交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完整清晰的照片或视频。
线上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5日12时-2023年12月29日17时。
注:1.招聘会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桐庐教育发布”或相应高校招就网的相应公告。
2.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场次已招满,下一场次将不再推出,具体岗位请关注“桐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后续招聘,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考核考察
1.面试考核:经资格复审后择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上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等,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和解题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具有签约、体检考察资格。
2.考核时间:
高中(含中职)岗位:由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组织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学校通知。
义务段岗位:高校招聘会将当场考核部分岗位,其余岗位及网络审核入围的考生将在桐庐组织统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证手机畅通,收到需赴桐庐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通知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未入围的考生将不再通知。
3.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经考生与教育局或所属学校面谈并双向选择后,可签定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浙江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采取网签协议的形式,请提前完善好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的信息。签约成功后,县教育局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单方面解约(国家规定的情形除外),如有违约现象,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可能对考生信用造成影响,请慎重考虑。
4.体检考察:
根据签约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在县人社局指定的定点医院统一进行,以定点医院的体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含进一步检查、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其中2024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且毕业前参加高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其体检结论视作本次招引的体检结论,不再重复组织体检,其余签约考生需参加统一体检,体检名单及具体事项将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公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入围考察名单将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中小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引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在相关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三)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2024届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真实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229137242/index.html?key=jyly)“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和桐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七)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八)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89545459、89545456(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附件1:2024年桐庐县教育局中小学招引优秀高校毕业生计划表.xls
桐庐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