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16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坐落在素有“塞外明珠·山水梨城”之称的新疆库尔勒市。学校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着力打造财经类、工科类、医学类“三大主干学科专业集群”,形成“工管结合、医管结合、医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布局。
学校始建于2002年,建校20多年来,连续培养了18届本科毕业生,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批高素质人才。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53万余人,教职工1053名,专任教师中91.5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校分为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70亩,建筑面积56.39万平方米,其中:东校区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占地面积2000亩,建筑面积20.85万平方米;西校区位于库尔勒市鸿雁新区北京路89号,占地面积1070亩,建筑面积35.54万平方米。
学校现已开设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审计、医疗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学、电子商务、法学、新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轻化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29个本科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9个继续教育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拥有会计学、财务管理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学》《电子商务运营实践》《旅游线路设计与实践》《组织行为学》《新闻采访与写作》《基于课程整合的急性肺水肿虚拟仿真实验》等6个省级一流课程。“新商科与产教融合研究中心”获批培育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化工与纺织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教学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研究部、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设有17个党政管理及教辅机构。作为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联盟骨干单位,与政府、企业、行业单位广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健全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
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新疆科技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定位,强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大学,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兼职教师166名,详见《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协作精神和工作责任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问题;
(三)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资格;优先考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技能资格人员;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促进我校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学工作,原则上年龄要求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六)至少能承担一个教学周期(教授一门完整课程,或指导一个完整的实习、实训,或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上的教学工作;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10:00至2024年12月20日18:00。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核、组织面试、签订协议等步骤实施。
(一)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科技学院招聘网(http://zp.xjus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二)在“通知公告”栏目中选择“新疆科技学院2024年招聘兼职教师公告”。
(三)下载并填写《新疆科技学院兼职教师信息表》。
(四)将《新疆科技学院兼职教师信息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教学经历和能反映专业技能或教学水平的相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六、相关待遇
(一)课时费:兼职教师课时费具体按照《新疆科技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薪酬标准执行,具体为:课堂授课工作量按照讲师200元/课时、副教授300元/课时、教授400元/课时核定;实践教学工作量、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税前标准参照当年度校内标准进行核定。仅具备行业职称或行业职称高于教学职称的,按行业职称降一档标准发放课时费。
(二)交通费:居住地为库尔勒市区以外兼职教师,每学期按照《新疆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按对应标准报销一次家校往返交通费。
(三)生活保障:聘期内与校内自有教职工享受同等餐补标准。非库尔勒市、库尔勒市无住房,入住公寓按学校标准收取租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新疆科技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612388
八、联系方式
(一)招聘岗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6-8663114
(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科技学院官网(http://www.xjust.edu.cn/和http://test.xjust.edu.cn/cms/kjxy.html)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