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5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的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3〕85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2025年建瓯市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的复函》(南人函〔2024〕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福建师范大学开展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2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在建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o.gov.cn/)和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建瓯市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富有教育情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8日至2006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教师资格证等需符合简章岗位设置条件;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本科学历须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12月28日前取得(2025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符合我市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相关人才补贴。
四、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具体方式如下: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到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考生下载填写《建瓯市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报名表》和《建瓯市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joyyccm@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00-2024年12月27日17:00。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考生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需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具体审查材料如下(打印及复印件用A4纸,打印及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订一枚钉子):
①《建瓯市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可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相应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1份,二维码有效期设置为3个月)。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
⑤《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提供不予报考。
4.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专业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微信群中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微信群消息。若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采取统一安排集中体检的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1.经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如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在同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3.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调动要求。
2.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3.报考人员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6.在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7.报考考生需及时关注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和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o.gov.cn/)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建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详情可咨询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599-3862309;联系人:陈先生
中共建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瓯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