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全椒县马厂镇公开招聘“镇聘村用”乡村医生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全椒县马厂镇公开招聘“镇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26日起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uanjiao.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县乡村医生工作;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临床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2022年以来,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5.服从镇卫生院的调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全椒县卫生健康委9楼912室人事股(办公地址在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联系电话:0550-5198176。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2024年全椒县马厂镇公开招聘“镇聘村用”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4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资格证、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基本医疗知识占5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占50%。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报考人员可于7月18日至19日到县卫健委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基础知识、实际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业务实操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医学综合知识》成绩×0.7+面试成绩×0.3。
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医学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马厂镇卫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县卫健委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为保证人员的稳定性,招聘人员服务期为五年。
十一、待遇
享受全椒县乡村医生同等待遇,村医收入主要由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等经费组成。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全椒县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政办〔2020〕25号)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5198176(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0-5011273(全椒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2024年全椒县马厂镇公开招聘“镇聘村用”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
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