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符合《盐亭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已在盐亭县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网络预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下午17:00,扫描下方“信息采集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完成提交,即可完成网络预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预审,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反馈。网络预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在成都费尔顿大酒店四楼多功能厅6厅、7厅,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文化路111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
1.《盐亭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须打印并签字,含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英寸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供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人承诺书(承诺书资格审查现场填写);
(3)2025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本人承诺书(承诺书资格审查现场填写);
4.报考盐亭县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医师202412006岗位的还需提供具备胃肠镜操作技术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特别提示:
网络预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前亦可完善预报名信息,也可直接进行现场报名。请报考者准确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同时提供《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可携带U盘拷贝),并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报考者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选择以下方式组织实施。
(一)综合初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0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心理测评和综合测评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10时,采取面谈的方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0的比例确定综合初评人选。综合初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评成绩。
(二)心理测试。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三)综合测评。重点考查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7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体检。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特别提示:
综合测评的时间和地点视具体报名情况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综合测评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含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面试人员综合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五、签订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绵阳市盐亭县2024年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测评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为本条第(一)款。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招聘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岗位定级。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3.安居补助。对已招聘且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才,给予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招聘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5.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考生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亭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0816-7121179;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7220556;
盐亭县卫生健康局:0816-7229374。
监督电话:
盐亭县纪委监委:0816-7120444。
附件:
1.盐亭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2.盐亭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