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举办市级公立医院的职能,对市属公立医院人、财、物实行一体化管理,是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主体。为深化东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市属三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东莞市卫生计生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级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市医管中心将在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东莞市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位5个,总会计师由市医管中心聘任,受聘后纳入市医管中心管理,由市医管中心统一安排工作,并委派至五所市属三级公立医院任总会计师岗位(市医管中心委派总会计师的医院一览表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总会计师聘任期间的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一般专项经费安排,薪资标准根据我市事业单位聘员最高标准和行业薪酬水平确定,薪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励金组成,绩效工资的比例不低于40%,并根据市医管中心考核结果发放。年薪初定第一年21万元(税前数,含“五险二金”),第二年及第三年每年递增2.5万元,三年后的薪酬待遇结合实际情况待定。
三、岗位说明
(一)按照国家《总会计师条例》和《东莞市三级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试行办法》,总会计师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医院院长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做好医院预算、决算工作;编制和执行医院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医院成本核算工作;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省成本费用;做好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经济核算和内部控制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参与发展规划、风险防范、内部绩效等管理工作。
(二)总会计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中如考核不合格应予解聘;聘期结束,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不聘。总会计师在同一医院任职不超过两任,任期届满,可调派其他医院任职。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一般应具有高级会计师或者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八年以上且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有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金融、税收等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及分析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总会计师工作;
5、获得聘任总会计师后须放弃原工作单位的工作;
6、受聘后服从受聘单位统一安排工作;
7、个人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1、曾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3、对单位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报名等方式
(1)单位推荐: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各单位可提出拟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向市医管中心组织人事科推荐,并提供推荐函及相关推荐材料。
(2)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竞聘总会计师岗位的个人可直接向市医管中心组织人事科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预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6-22日。
3、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1)《市医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提交。
(2)内地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验证结果未出,可先提供申请验证回执,正式验证结果可在考察阶段前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个人简历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现场报名者,以上证明材料需验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者,可先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原件待应聘笔试时提供并验证。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小焕、李艾
联系电话:0769-21669326
电子邮箱:ygzxzzrsk@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一楼市医管中心组织人事科
邮编:523076
(二)招聘程序
市医管中心首先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报名人进入笔试和面试程序,经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附件:1、市医管中心委派总会计师的医院一览表
附件2:市医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2016年6月6日
附件1
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委派总会计师的医院一览表
序号 |
拟派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单位地址 |
1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总会计师 |
1 |
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 |
2 |
东莞市中医院 |
总会计师 |
1 |
东莞市东城区松山湖大道22号 |
3 |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
总会计师 |
1 |
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
4 |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总会计师 |
1 |
东莞市石龙镇黄洲区祥龙路1号 |
5 |
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
总会计师 |
1 |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