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卫生战线人才缺乏现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穆棱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统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穆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其中:
1、外科3人: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2、内科3人: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3、中西医结合科1人:具有中西医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4、麻醉科2人:具有麻醉学执业医师资格;
5、医学影像科2人:具有医学影像执业医师资格;
6、心理咨询科1人: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7、药剂科1人:所学专业为药物分析及相关专业,具有药学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报名所使用的证件需为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穆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项目生);(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43号);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4张;
4、咨询电话:0453-3123861。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以百分计。笔试开考比例为3:1,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并由穆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确定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人员确定后,在穆棱市门户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以百分计。面试前由用人部门确定面试方案,明确面试的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办法,面试考官的组成方式以及监督办法等。面试考生按现场抽签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测试,由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量化打分。
3.确定应聘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70%+面试3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总成绩确定的人选最终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最终人选。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拟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最终确定后,在穆棱市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以借调、调动、考录等方式离开聘用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穆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