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德清教育发展需要,德清县教育局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毕业生择优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推出高中教师岗位12个,详见《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2025年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本科为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的2025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9所师范院校的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第(3)条所述9所高校之外的其他普通高校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级综合性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三等奖2次(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④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
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对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匹配(详见附件1)。
5.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9:30-12:30。
3.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4.报名材料:《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2025年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意推荐并盖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⑤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佐证材料(可由高校出具,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中已有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相关描述的材料)。⑥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等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要求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组织考核
1.现场笔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县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组成考评组统一组织现场笔试。笔试以考核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笔试结束后,将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未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现场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现场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方式开展,现场面试总成绩=微型课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合格分为8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考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县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现场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212801/index.html)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引才政策。来德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德清县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因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聘用情形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本次招聘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清县纪委县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进行。咨询电话:0572-8367916;监督电话:0572-8885096。
5.未尽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2025年教师计划表
2.德清县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择优招聘2025年教师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