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9名、幼儿教师7名。现将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中小学教师39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美术 |
玉雕 |
信 息 |
体育 |
特教 |
社会 |
地 |
音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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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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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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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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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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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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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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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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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塘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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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木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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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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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社小学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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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陈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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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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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头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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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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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白枣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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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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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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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埠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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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埠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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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溪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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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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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山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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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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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定点学校合计 |
14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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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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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配学校 |
2 |
2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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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
合计 |
16 |
7 |
4 |
1 |
2 |
2 |
1 |
2 |
1 |
3 |
注:①统配学校含中学,中学岗位限本科毕业生选择;
②社会、地理专业限本科毕业生报考;
③应聘人员录用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岗位;
④报考专业要求见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附后)。
(二)幼儿教师(7名)
单 位 |
市属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 |
职 数 |
7 |
注:①应聘人员录用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岗位;
②省二级及以上民办幼儿园有聘用人员被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
关手续,转为公办编制身份后,经申请同意,可通过派驻的方式继续留在原聘用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音乐、体育、美术、玉雕、小学教育(语文方向)等紧缺专业,专业符合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专科。
2.兰溪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符合招考要求。
3.兰溪户籍或生源: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政治、历史、地理、社会、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数学教师;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①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②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③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④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在校期间获一次以上(含一次)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⑤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语文教育、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玉雕专业毕业生。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专业限制(按大文大理分类):①“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②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③兰溪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幼儿教师的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户籍或生源,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普通话合格证书)。
2.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兰溪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兰溪户籍或生源(在兰溪幼儿园工作满两年的户籍不限),有二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①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②五年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大专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③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起点学历为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与范围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2016年应届毕业生,198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1981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
占40%。除部分紧缺学科外,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3人及以上岗位2倍,10人以上岗位1.5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的招考名额。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学科的本次招聘考试。核减招考名额视情况调整至其他学科或另行招考,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告。地理、音乐、玉雕等紧缺专业若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数时,招考名额为该学科报考人数,录用人员专业知识成绩及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60分),否则不予录用。如该学科参考人数50%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不及格时按淘汰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后其余录用,如报考人数多于招聘职数时,招考名额不作调整。
1.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作文,
共100分,按60%计入总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
数1:2(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或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办法通过兰溪教育网另行
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分。
(三)奖励加分
省优秀毕业生可加8分。
(四)体检
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
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招聘职位数为1人的,2人入围体检;招聘职位数为2人的,3人入围体检;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1.3(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又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6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5日—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云山路大寺前78号)。
(三)报名手续
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
(四)报名需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不作要求);
2.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有二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证明(需由当地学前教育管理部门签章);
4.报名考务费100元。
上次招考已报名的人员不需重复提供已交资料,但需重新填写报名表、交考务费。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上公示。
七、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月27日。考试地点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准考证由本人携身份证于2016年6月24日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需凭考生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外地考生可在考前1天下午5时前领取。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9-888211270579-88821128
附: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兰溪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4日
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1.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旅游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教育学、心理学类、英语、人文教育、文秘教育、华文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
2.数学:数学类、初等教育、小学教育、科学教育、统计学类、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
3.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类
4.音乐: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艺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5.体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
6.美术: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
7.社会:思想政治教育、人文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社会学
8.地理:地理科学类
9.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相一致或相近的学科,不受专业限制。具有政治、历史、地理、社会、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心理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考小学数学教师。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