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减天台县校园招聘2016届高校毕业生部分指标的公告
根据《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天台县教育局校园招聘2016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告》规定,“报名人数与录用岗位须达到 2∶1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录用岗位指标进行核减。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核减指标 |
核减后指标 |
地理 |
3 |
2 |
2 |
1 |
政治 |
3 |
4 |
1 |
2 |
纺织工程 |
1 |
1 |
1 |
0 |
天台县教育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