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教师招聘的公告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天台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的实际,现将2017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天台户籍的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17年天台生源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专科学历不得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户籍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
(四)驻天台军队干部的随军家属报考时,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五)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
1.师范类考生和非师范类的往届考生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只需具备相应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允许先报名,但必须在7月14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于7月14日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教育局人事科1009,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非师范类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形式,录用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017年天台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录新教师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一览表》。
录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中小学语文、中学社会、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学前教育(男)学科按1:1.5及以上的比例开考;其它学科按1:2及以上的比例开考,未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指标或不开考。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在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改报相应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其它学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3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xjs.ttedu.org。
(二)现场确认
1.时间: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上午8:30-下午5:00。
报考其它学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2日-3日上午8:30-下午5:00。
2.地点:天台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携带资料
(1)应届毕业生带本人户口簿(因入学户口转出的带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明等(证明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和是否师范类)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费
按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48元/门的考试费用,在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缴纳。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仅网上报名为无效。
2.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对口报考,每人限报一门学科,初审时凡不符合条件、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本县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准考证
各考生于4月13日(上午8:30-下午5:00)带身份证、确认单及缴费证明到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笔试
(一)时间: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2:30—--5:00学科专业知识。
(二)地点:见准考证
(三)内容: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者卷面分各为100分,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五、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以模拟上课(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占40%,专业技能占60%)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则直接淘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录方式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录用指标3:1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的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数,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对象。上述三学科面试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面试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其它学科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的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笔试学科专业知识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天台人力资源网”公示。体检对象名单公示后,遇考生放弃、资格不符等情形,出现空缺,一律不予递补。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公示后,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考察。
八、录用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天台教育信息网”、“天台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中有反映的拟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聘用
(一)拟录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组织聘用对象进行阳光择岗。择岗原则与办法:一是公布学校岗位;二是公布考生成绩;三是考生按成绩高低确定择岗顺序,填写岗位申报表;四是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选择岗位。
(二)天台籍优秀退役运动员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天政办发[2014]14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2017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及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工作。
(四)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延长见习期一年,延长见习期—年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在农村薄弱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新教师,统一安排在城区或相应教研区上规模学校进行挂职锻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教师培养提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天教人[2009]48号)文件精神,由挂职学校负责培养、管理和考核,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后回原学校任职。
(六)被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被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岗,则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聘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在天台教育信息(www.ttedu.org)和天台人力资源网(www.ttrc.gov.cn)上发布。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第四纪检组、人社局、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3909020、83930839、83173926。
(四)2018年新教师招聘条件所有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天台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录新教师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一览表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