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教育局关于提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名(其中:县机关幼儿园2名,县机关第二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瓯北中心幼儿园各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报名时具有永嘉户籍或被高校录取时具有永嘉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服从分配,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5年11月23日-24日,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
(2)2015年11月25日(暂定,与温州市教育局赴温州大学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一致),温州大学。
联系人:叶柏通老师(联系电话:67222872、13587633807)。
2.报名时携带材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3)二乙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证件(证明)要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6)承诺书。目前暂无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应聘对象,须签署承诺书,保证在2016年7月31日前送交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逾时不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技能测试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及分数占比(规定时间完成):技能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模拟上课)55分、自弹自唱15分、即兴创编舞蹈15分、绘画15分。
设定技能测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时间:2015年12月12日。
3.地点及注意事项:具体在2015年12月10日后见永嘉教育网(http://www.yje.cn)公告栏。
(三)体检、考察
在技能测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具体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对象办法如下:以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学历层次、普通话等级、试讲(模拟上课)、自弹自唱、舞蹈、绘画等条件顺序确定名次,高者列前。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取消资格,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上述排序办法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录用单位。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上述排序办法确定。
拟聘人员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地址:永嘉县上塘永建路235号,邮编:325100),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永嘉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个学年度。
(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总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注:招聘人数先核减机关幼儿园1名)。
(三)本次招聘的测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永嘉教育网(http://www.yje.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回避。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通讯地址:永嘉县上塘永建路235号,邮编:325100。县教育局联系人:叶柏通,电话:0577-67222872、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戴海南,电话:0577-57756558。
(八)特别说明,报名时间如遇温州市教育局赴温州大学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的时间改变,也将改变。
本公告由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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