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6学年第三批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数 |
资 格 条 件 |
初中语文 |
3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的2015届、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专业对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目前在全日制中小学从教的教师,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研、教科、教育学会等部门颁发的教学业务类比赛一等奖荣誉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专业对口,近两年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不足的按实际年限); (3)须有县市区级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或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相当及以上荣誉称号之一。从教不满5年的,可放宽到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在高校期间获得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校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之一。 |
初中数学 |
1 | |
初中思品 |
1 | |
小学语文 |
13 | |
小学数学 |
3 | |
小学英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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