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广泛吸纳全国优秀教育人才,加快推进建设教育强市的工作步伐,平湖市教育局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和《金平湖英才计划》(平委办发〔2013〕134号)、《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管理若干意见》(平委办发〔2014〕2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及数量
1.具有辅导数学、物理、生物学科竞赛资历的高中骨干教师各1名;
2.初中骨干教师1-3名;
特级教师招聘不受学科及职数限制。
二、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拟招聘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荣获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招聘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合作意识强,能够依法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教改实践能力、班级组织能力和管理艺术;有较强的教学示范、指导和课题研究指导能力。高中骨干教师辅导的学生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生物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3.获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引进程序
1.公开报名
⑴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⑵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信函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信函报名者填写《浙江省平湖市教育局2016年面向全国招聘名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zjphjy@163.com或寄浙江省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西路164号,邮编:314200);现场报名者可前往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3-85236899,0573-85236887)。
⑶有关要求:现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信函报名者,请将上述有关报名资格材料用挂号信邮寄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资格审查
由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招聘教师专家组审定,并通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参加考评。
3.考评
由试教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应聘者总成绩达到优秀等次的,报招聘教师专家组研究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试行)》和修订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由平湖市教育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通过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完成后,按照教育局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根据考评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选。
6.聘任(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平湖教育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属平湖市外户籍人员的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聘用)。
四、引进人才所享受的相关待遇
1.引进人员享受本市教育系统相应的引进人才补助政策以及政府专项奖励政策(《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管理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14〕27号,详见平湖教育网首页政务公开栏);
2.按照有关规定为外省市引进人员及配偶、子女办理入户手续;帮助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协助其配偶联系工作调动,解决临时居住问题。
五、其他说明
1.高层次中小学在职教师引进后须与有关学校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2.本公告由平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省平湖市教育局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6年3月 7日
浙江省平湖市教育局2016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