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教育局2017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长兴县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急需教育人才引进办法》(长政办发〔2013〕89号)文件精神,决定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优秀教育人才25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乐于奉献;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推迟见习期考核时间至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次月,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普通高中优秀教育人才(以下三个条件满足一条即可):
⑴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⑵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以上引进对象生源地或户籍不限。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及时间分别如下:
1.浙江大学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校友楼一楼会议室。
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
2.南京师范大学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
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
3.华中师范大学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处招聘一厅B111。
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通过与高校对接,在高校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历届生: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生:个人简历、《报名表》,《毕业生推荐表》、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测试。
测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包括解题和讲题两个环节)和综合面试两部分。测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解题和讲题各占40%,综合面试占20%。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讲题成绩高者为先。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
所有引进招聘会结束后,公布列入体检人员名单,请考生密切关注《长兴教育网》通知公告栏。
五、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7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
六、体检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及录用
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网、长兴县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10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附件:2017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长兴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2017年长兴县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