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2017年教育系统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引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择优引进:
1.2017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国内的,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国外的,要求本科为国内公办全日制院校毕业且硕士学位经教育部认证);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重点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浙江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初阳学院要求学科成绩排名在前80%,其他学院要求学科成绩排名在前50%;杭州师范大学、其他省的省重点师范大学的毕业生,要求学科成绩排名在前30%;
3.全国“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且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毕业生;
6.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的电子商务、汽修、烹饪等专业课因师资特别紧缺,条件适当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者在本专业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其中,电子商务学科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有电子商务员或助理电子商务师证书,其他学科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持有本专业相关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二、引进办法
1.举办专场招聘会。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到大学招聘,学校按学科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2.毕业生自行应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7年2月28日前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应聘,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对过程进行监督,县教育局对引进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引进计划
根据各校学科需求情况,计划引进符合条件的有关专业毕业生共计68人,详见附件。
实际引进人数将在计划控制数内,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及学校面试结果最终确定。
附件:浦江县2017年优秀毕业生引进计划表.doc
浦江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