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现将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同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1层西面会议室(广贤路999号)。
三、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高校毕业生推荐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里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四、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12月30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作网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教科网公布。咨询电话:0574-89288845
附件: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人员笔试成绩.xls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人员笔试成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