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事项及资格复审情况的公告
根据《2016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经过5月13日宁波国家高新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准考证号为16000102057、16000102088的考生放弃,其余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均为合格。现将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5月20日上午,面试科目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信息,其中小学音乐、小学美术面试后在考后休息室等候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全体应试考生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7:30前到达“考前等候室”抽签。7:45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前等候室”,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5月20日下午,面试科目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抽签结果为下午的考生进行面试。应试考生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12:30前到达“考前等候室”。12:45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前等候室”,视作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宁波国家高新区腊梅路151号),联系电话87916106。
三、面试形式
1、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小学音乐、小学美术的考生在试讲环节结束后,在“面试室”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测试内容为钢琴2分钟(内容自选)、自弹自唱2分钟(根据给定歌曲,用钢琴边弹边唱)、声乐2分钟(内容自选)、舞蹈或第二乐器2分钟(任选一项,内容自选,如选舞蹈的音乐自备,CD或MP3格式,如选第二乐器需自带乐器);美术测试考生自带画板画笔等工具(区教育文体局统一提供画纸)。所需音乐器材(除钢琴外)、美术用品需考生自备。
四、面试规则
1、考生须按时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前等候室”,要关闭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前等候室”,上厕所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2、面试前,考生集中在“考前等候室”,按学科抽签确定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顺序号。根据抽签顺序由联络员引导进入“准备室”。
3、考生在“准备室”备课30分钟。备课结束后到“面试室”进行试讲。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进入“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准备室中的教材不能带走或涂改。
4、面试结束后,每位考生将教材和备课纸交给评委,不得再次进入“考前等候室”,不能跟未面试人员接触。
5、考生按抽签号顺序进入“面试室”,在面试时,不准向评委自我介绍或暗示、透露自己身份。
6、考生面试结束后,除音乐、美术岗位需要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外,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喧哗。
7、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技能测试、面试资格或成绩。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