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5月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长征中学等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6名,会计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7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下同);“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www.wenwu8.com
3.在职非编教师。指具有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户籍且现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在职非编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2017年2月以来连续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会计岗位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6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女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教师岗位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16届、2017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会计岗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和会计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应聘者可提前联系招聘单位。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招考计划》。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在编教师、在职非编教师报名须提交经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6.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已完成报名手续人员的准考证的电子稿由各招聘单位在2017年5月22日-24日发至考生电子邮箱,请考生及时查收并自行打印;“专业知识测试(笔试)考生须知”于2017年5月22日在拱墅教育网公告,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调整报名(补报名)
5月6日报名结束后,8日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拱墅教育网(http://www.gsjy.net)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5月9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调整报名(补报名)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调整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调整报名地点:杭州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欧尚对面)。公交车K151路、K591路、K33路至上塘路绍兴路口站或K69路、K77路、K80路、K88路、K191路、K198路、K403、K69路至大关北站下车后即可到达。
经调整报名(补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开考。2017年5月10日,在杭州教育网、拱墅教育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原报名材料到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拱墅区北城街55号拱墅区人防大厦901室)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改报前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此材料须由原报考单位盖章确认并注明“取消开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杭州市大关中学董家校区(莫干山路386号,公交车K1、1、K15、15、K57、57、K67、67、K70、70、K333、333、B支1、90、188、192路董家新村站可达)。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成绩2017年6月2日公布在拱墅教育网,考生凭准考证号自行查询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2017年6月5日至6日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拱墅区教育局提出(联系电话:0571--88259974),拱墅区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到杭州市教育局进行查分。
2017年6月7日在拱墅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和是否入围面试情况,考生凭准考证号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由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拱墅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模拟上课,音、体、美、信息技术、幼儿教师岗位还需现场加试技能考核。会计岗位为实务操作和回答问题,实务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安排于2017年6月7日在拱墅教育网公告,请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体检、考察的具体事宣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拱墅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不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16届、2017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应聘者凭学历专业或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注: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视同专业对口)。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拱墅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259974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59023
附件:
1.《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招考计划》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3.《报名表》.doc
4.《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rar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