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缙云县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缙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50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详见《2017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见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缙云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7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岗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普通话水平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7月13日至1999年7月13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地点:缙云县仙都中学报告厅(缙云县五云镇问渔东路99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还应提供身份证明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对于招聘计划数不足20人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20人及以上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5.准考证领取: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到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缙云县教育局三楼)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
2.笔试科目:详见《2017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每门笔试科目均实行百分制。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办法: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以一定比例按笔试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数在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招聘计划数不足20人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可在面试前1天,按岗位笔试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和面试时间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通讯方式的畅通。
2.面试形式:见《2017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学前教育面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按绘画成绩占10%,边弹边唱成绩占20%,舞蹈成绩占10%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
(四)体检、考察
总成绩计算方法:教育基础知识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若入围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选择排在上次公开招聘人员后面选择,由学校与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须在缙云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周年。
3.本次招聘需公开信息全部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
4.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缙云县教育局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联系电话: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3140613,缙云县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3131152,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3127520。
附件:1.《2017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xls
2.缙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缙云县教育局
2017年7月5日
1.《2017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xls
2.缙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