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学年事业编制教师面试相关事项公告(第三批)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8学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三批)》规定,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上午11:00报到(点名),11:30抽签,12:00开始准备,12:40开始试讲。
二、面试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地址:海曙区丰柏街21号(请从通途路边上1号门进入)。
三、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各学段相应教材或专业知识。准备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四、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11:00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等进入面试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所写教案及草稿纸交给面试室工作人员。
4.考生按抽签号顺序进入相应准备室进行准备,准备时间40分钟;准备结束后,进入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5.在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评委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评委透露或暗示个人身份,否则视为作弊。
6.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到时终止;不足8分钟酌情扣分。
7.面试采取当场亮分。面试顺序号1-3号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候,评委将统一公布面试得分。从第4号开始,考生面试结束后到侯分室等候,等第5号考生面试结束后,回到面试室,由评委公布面试成绩。依此类推。
8.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得跟未面试人员接触,否则视为作弊。
9.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10.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