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德清县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德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14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人数
引进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E类教育人才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引进人才根据不同层级分为ABCDE五类。
(一)A类教育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中国“两院”院士的海外国家(地区)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B类教育人才:
1.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国家教学名师;
2.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
3.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C类教育人才:
1.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省功勋教师(或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
3.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名班主任);
4.担任省一级示范学校或相当层次学校的校长,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具有独特办学思想和良好社会声誉;
5.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金牌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
(四)D类教育人才: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教育研究领域取得丰硕教育教学成果,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前2名)参加国家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人才;
2.省级教坛新秀;
3.指导学生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至少3人次)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
4.地市级教学明星、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教学名师。
(五)E类教育人才:
1.国家“985”、“211”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国家“985”、“211”高校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湖州户籍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国家“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湖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高校期间至少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1次或二等2次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受理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2.报名地点:招聘学校。
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学校,到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招聘宣传,考生可在高校现场报名,请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分新教师和在职教师。新教师按所学专业(附件2)、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职教师按现任教学段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三份(附件3)、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有关获奖证书、本科为第一批录取的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告知应聘人员。
(三)评审答辩
1.招聘学校面试
应聘人员于11月2日8:30进行学校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可采用面谈、笔试、微型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招聘学校按引进岗位人数1:2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局面试人员名单,若以1:1比例推荐或不推荐,招聘学校须提交书面推荐情况说明。
2.县教育局面试
学校推荐局面试人员,凭学校签有“同意推荐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11月3日下午,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zqdh/xjyj/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60分,未满60分不予录用。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并预签约。
面试当天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拟引进教育人才名单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县外在职教师引进后,保留原单位所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四、有关政策
(一)安家补助
引进的A类教育人才,给予200万元安家补助;B类教育人才,给予130万元安家补助;C类教育人才,给予80万元安家补助;D类教育人才,第1、2、3项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第4项给予35万元安家补助;E类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35万元安家补助,硕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本科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教育人才到岗第一年、第三年,根据工作情况各拨付50%。引进的人才优先安排入住德清县人才公寓。
(二)考核奖励
1.对引进的A、B、C、D类教育人才每学年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奖励2万元,考核合格的奖励1万元,不合格不计发。考核奖励年限为10年。
2.对当年度辅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金牌)的奖励2万元/人次;获二等奖(银牌)的奖励1万元/人次。
五、其他事项
1.引进的教育人才,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其学历、专业和原工作单位性质,由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协调安置。其子女转入本县就读,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
2.参加招聘学校面试的考生,按照省内300元/人次、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500元/人次、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次、1000公里以外地区15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贴。
3.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学校面试工作,严把资格审查,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5.湖州户籍以公告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当年度湖州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视作湖州户籍。
6.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引进人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博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引进人才在签约服务期未满而违约的或违法犯罪的,应全额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引进的省特级教师,按《浙江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9.本公告不适用于县内人才流动(包括调离本县重新引进的教育人才)。
10.凡涉及与本公告同性质、同类型或符合市县相关优惠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11.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3783。
六、招聘学校联系电话
德高:陆老师13867265362、江老师13757230905
德清一中:姜老师13957269782、周老师13857253222
德清三中:王老师13867262586、徐老师18757210210
德清二中:庄老师13867269183
新市中学:茅老师13868295605
附件1:2020年德清县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2020年德清县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专业对照表.doc
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