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2020年公开选聘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专职督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督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教育督导与评价中心专职督学选聘暂行办法》,县教育局拟公开选聘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专职督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对象
1.选聘岗位:幼儿园专职督学1名,特殊教育学校专职督学1名。
2.选聘对象:全县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职正校级干部、退二线正校级干部。
二、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选聘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专业知识和技术。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信息技术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五)年龄一般在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
(六)现职正校级干部需有正校级干部10年及以上经历;
(七)担任正校级干部期间工作实绩明显,近三年学校发展性评价至少有2次获县依法办学自主发展先进学校综合奖或校(园)长个人至少有2次年度考核优秀;
(八)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专职督学职责;
(九)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名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
2.报名材料:
(1)《德清县专职督学报名表》;
(2)其他业绩、获奖等材料。
注意事项:镇(街道)任命的现职幼儿园正校级干部参加选聘需征得所在镇(街道)的同意。工作年限及获取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7月28日。
(三)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局党委讨论。
(四)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由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六)讨论决定。
局党委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督导与评价中心下发聘书,编制关系不变,待遇由编制单位发放,享受退二线正校级干部待遇。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8367919。
五、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德清县专职督学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