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2020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根据《德清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德教人〔2015〕101号)和学校需求情况,现就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2020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选调要求
1.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必须在该校服务满五年;已跨校竞聘交流的教师必须在流入学校工作满三年。
2.获得县教坛新秀、教学中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三年(以发文日期为准);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二年(以发文日期为准)。同一学校任教满12年的教师此条件可不作要求。
三、选调办法
1.意向选调教师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经现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6月12日前到招聘学校报名,招聘学校负责审核。报名时须提供《2020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并随带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流出学校每校(中心学校分初中部、小学部)每学科限报1人,如学科教师富余适当放宽,具体由学校把关。高中段、初中段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可报考初中段、小学段岗位。
3.招聘学校制定具体竞岗办法,组织竞岗并确定入围人员。2020年6月15日将入围人员报名表及其相关材料报组宣人事科蔡国良。
4.县教育局审核后,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教师报名弄虚作假或学校把关不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选调人员名单公布后,于2020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事项
1.各应聘学校须成立竞岗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教师选调工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筏头中心学校初中学部教师报名时不受选调要求限制,具有高中任教经历的可参与高中岗位选调。服务期内参与交流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经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同意可参加选调。
3.教师竞聘交流后,岗位聘任须根据新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进行聘任。筏头中心学校初中学部教师竞聘交流后,保留原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4.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教师,不得报考。
5.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6.咨询电话:教育局组宣人事科8367919,8367916。
附件:1.2020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岗位需求表
2.2020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
德清县教育局2020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