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一)平武县教体、卫健系统拟公开招聘人才55名,其中教育人才20名,卫生人才35名。(详见附件1、2)
(二)平武县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才117名。(详见附件3、4)
(三)招聘岗位与条件以具体招聘公告为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生。
2.考核(考试)招聘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和其他证书等;考核招聘的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考试招聘的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3.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但须在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因不可抗力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出书面说明,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商解决。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年龄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有关公告具体要求;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4《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在党纪、政务(政纪)影响期内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绵阳市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各场次考试(考核)公告,在平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ingwu.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及时公布,以具体公告要求为准。
2.赴高校直接考核招聘现场报名和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相关高校网站及时发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将随公告一同发布。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动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方式
对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主要采取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人才主要采取公开考核招聘和公开考试招聘。详细情况见各场次考核(考试)公告。
五、引进政策及待遇
1.薪酬待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六、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确定。
3.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八、组织管理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院校计划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平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监督电话:
平武县纪委监委驻平武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8822252
咨询电话:
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
0816-8825734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82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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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2022年教育系统拟公开招聘教体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2022年卫健系统拟公开招聘医护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