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4月至2004年4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以及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有关证书证件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09:00-11:00,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各一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四)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报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错过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二),并如实填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等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三)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照通知时间报到上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83102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属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61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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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202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