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范围
华中农业大学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
三、招聘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共有2家事业单位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度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社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j.enshi.gov.cn/)和华中农业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hzau.91wllm.com/)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9:00至2022年5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传至363743044@qq.com,联系电话:0718-8221092。
3.所需材料:《恩施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线学籍及学历证明。
4.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传至相应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7:00。应聘人员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材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提交后,需随时关注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对报名邮件的反馈信息,报名截止后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5月12日17:00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过时不再受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2)审核应聘人员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是依据《湖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设定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纳入参考目录或专业目录的,在报考设置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时,与所设具体专业相关且属同一类别的可以报考;报考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岗位时,按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3)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四)查询报名结果
2022年5月7日9:00起至2022年5月12日17:00,招聘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六、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测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当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包括该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人数之比未达到1:10(不含10)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当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包括该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人数之比达到1:10(含10)的,增加笔试。测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具体测试方式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测试地点在华中农业大学,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参加测试应聘人员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同一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应当进行测试的岗位,实际参加测试人数不足1:3的,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工作由州农业农村局按招聘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州农业农村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提出复检申请,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负责。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及备案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对拟聘对象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
经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测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测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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