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56名,详见《罗甸县参加2022年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放宽年龄条件见《罗甸县参加2022年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其他条件;
5.其他特殊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报名时仍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报名时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人才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2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全日制毕业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发布岗位需求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17:00止。
有意愿到罗甸县工作的各类人才,报名期间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rc.guizhou.gov.cn)或微信搜索“贵州人才博览会”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线上资格初审
线上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各用人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原则上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公告及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职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面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职位表》要求为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三方协议;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职位要求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
此次人才引进采取考试(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完规定的考试(面试、测评)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考试(面试、测评)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之日起,不得参加其他地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考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其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视为无效。
就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人社部门行文聘用前申请解除《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的,按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规定办理;人社部门行文聘用后将按新的聘用合同规定执行,如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的聘用合同的,违约事宜将按罗甸县相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本公告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考察期结束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罗甸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影响进入下一环节问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按本公告规定程序执行。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罗甸县最低聘用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得申请调离或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若聘用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或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按罗甸县有关政策执行。
新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身份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及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信息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www.gzluodian.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人才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人才引进单位或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解释权属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621132(罗甸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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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罗甸县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人博会).xlsx
2022年罗甸县参加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罗甸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