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医疗集团卫生专技队伍建设,加快我医疗集团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优惠的政策,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心大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医疗集团,逐步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为保亭县医疗集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成立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疗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保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三、招聘岗位、名额、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治素质好,有志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发展作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3)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通过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7天。
2022年4月25日-5月1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5月02日至05月13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保亭县医疗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保亭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0898-83603096。
电子报名邮箱:rsk83603096@163.com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签名);
(3)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4)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岗位相关要求材料。
(6)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标识。
4.相关要求:
(1)报名工作由保亭县医疗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考核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核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1.成立考核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相关行业专家5-7人组成考核组。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成绩通过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阶段。体检结果,通过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听取相关单位人员意见。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不胜任岗位的,取消其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结果的。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选名单和组织考察结果通过保亭县人民政府网、保亭县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按程序上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3.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编制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五、人员分配
新招聘人员安排到保亭县医疗集团,由保亭县医疗集团根据需求安排工作。放弃者按照同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县卫健委监督指导,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招聘方案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保亭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3603096 刘女士
监督电话:0898-83661573 朱女士
(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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