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户籍在本区或在本区内有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准)的城乡居民;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2022届毕业生应在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出奉献;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材料
①《南通市通州区医保中心公开招聘医保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④户籍证或居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严格执行防疫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政务中心5楼医保大厅服务台(碧华路197号);联系电话:0513-86028372,监督电话:0513-68016922。
4.资格审查:医保中心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6.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社会保障、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另外划定。成绩对外公示。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由区医保局组织,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3.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聘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通州区医保中心工作,并将聘用情况报区医保局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4.工作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管理体制和相关待遇
1.工作人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由区医保中心管理和考核。
2.薪酬收入按区政府编外用工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3.工作人员实行招录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区医保中心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2年。2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向区医保局申报补充计划,在备用数据库中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各镇(街道)纪工委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区医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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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医保中心公开招聘医保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