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写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机关事业公文写作工作2名和从事法律工作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文秘、汉语言文学、法律等专业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从事机关文字专业者,具有实际写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2—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民路18号五楼
报名咨询电话:0374-8371007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最好能提供个人作品或刊登过报纸新闻的作品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
根据3个月的试用期表现,确定聘用人员,所聘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严重失职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酬标准
工资待遇面议。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