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应聘岗位
详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公告》(http://www.fshrss.gov.cn/zwgk/jgsydwzl/201806/t20180601_7123021.html)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开始接受报名。
(二)报名形式: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应聘表》(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荣誉证、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电子简历及相关材料等,务必按如下格式规范填写邮件主题:应聘者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岗位编号)+毕业院校。
其他:欢迎应聘者加入我们的应聘QQ群:495023238,及时了解学校的招聘信息和学校的各种相关情况信息。
三、面试
(一)二级单位面试
二级单位组织应聘者面试,面试的形式为应聘者围绕应聘学科在相关部门开设一场学术讲座,讲座时间原则上每人控制在25分钟内(含答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评委(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75分以上为合格,二级单位将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其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后,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表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连同其他审核材料一起报人力资源处。
(二)学校面试
人力资源处组织学校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含答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评委(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面试成绩
二级单位面试成绩占70%,学校面试成绩占30%。
(四)特别说明
高层次人才学院商谈通过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校级高层次人才商谈,但对于诺贝尔奖获得者、菲尔茨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及外籍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入选者、“千人计划”、“973”、“86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等有明确人才级别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境外人才(第四层次及以上),可不受人才引进申报时间和程序的限制,通过学术讲座等商谈形式(至少有1-2名学校人才领导工作小组成员且不少于1名校领导参与)商谈同意后,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表决、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初审评议表、同行专家评审意见以及证明资料等汇集后,直接提交人力资源处。
四、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处组织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五、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六、人选确定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处将通过的高层次人才精准拟定任务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如果面试流程中没有校级层面商谈的境外人才,须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再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二)特聘青年研究员岗: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处将应聘者的二级单位审议通过说明和成绩、学校面试成绩汇总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其中准入编人员档案将转入佛山市人力资源市场。获审批录用人员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入职流程并报到,逾期将自动取消入职资格且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请联系所在学院,并由所在学院提交说明后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和审批。
九、其他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三)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以及未能按时出站或未能按时办理完出站手续的博士后,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web.fosu.edu.cn
联系邮箱:rsc@fos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 0757- 83960387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电话:0757- 8298898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监察处)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