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招聘)条件
(一)引进(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荣誉及奖项须与本专业相符),相关专业详见计划表(附件4)。
1.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的全职引进人才。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省级技术能手和齐鲁首席技师以上荣誉称号之一的;
3.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之一的高技能人才;
4.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单人项目前15名或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单人项目前10名或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单人项目前5名或二等奖以上、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单人项目前3名或一等奖);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单人项目一等奖、二等奖;
(二)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5月2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平度市技师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平度市技师学院+XX专业+姓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箱地址:pdsrsj-jsxy-zzrsc@qd.shandong.cn
报名起止日期:2022年5月20日—2022年10月31日。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平度市技师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各阶段学习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符合引进(招聘)条件的荣誉证书、相关证明文件;技能大赛获奖证书、表彰文件、获奖名次文件。
4.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技术水平的佐证材料。
5.相关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应提交能够体现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明细单。(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至2022年5月)
6.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学院成立考察赋分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赋分,根据赋分成绩,按照招聘总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同纳入资格审查范围),如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照实有人数进行。对确定的资格审查对象进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未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人员不参加资格审查。
2.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象需本人现场提交《平度市技师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报名电子版材料对应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不再递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谈考察的形式。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个人材料、审查研究成果、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面谈考察,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综合素质。
面谈满分100分,划定面谈最低分数线,由平度市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谈考察情况确定。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根据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谈考察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谈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进一步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期间,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新聘用人员约定在平度市技师学院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此次公开招聘的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聘用后,按平度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均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平度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qdpdjx.com)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0816688
监督电话:15689922998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南京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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