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全额事业编制岗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1月25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专题专栏”中“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1月19日9:00至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4年1月2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月23日16:00以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4年1月25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4年1月25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dqrsjgbk@sina.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4年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4.岗位改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于2024年1月19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就业(聘用)登记备案、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均截止2024年1月)。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岗位采取承诺制报考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以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方案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相关文件进行管理,发放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聘用条件的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发放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并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全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有关说明
1.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查实考生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部分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15712726537(公开招聘期间开通)
教育系统政策咨询电话:0532-88172879
卫生系统政策咨询电话:0532-86172130
监督电话:0532-85161746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3.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